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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23-04-12 09:43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此次招聘的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共9家。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3个岗位共75人。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9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其余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因单位岗位数量所限,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时可能低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利科技推广1”岗和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规划研究”岗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利科技推广1”岗和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规划研究”岗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利科技推广1”岗和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规划研究”岗取得应聘资格即入围面试;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zjsw.cn,公示公告)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https://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zp.zjtongji.edu.cn:8081/apply/getMore.action,通知公告)

中国水利博物馆网站(http://www.nwmc.cn,信息公告栏)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网站(http://qtj.slt.zj.gov.cn,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www.zihe.zj.cn/,诚聘英才/公开招考))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水利网(http://slt.zj.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

3.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没有网站的,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626;

2.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8617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0571-87800009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0571-86924768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0571-83518937

中国水利博物馆:0571-82863613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0571-86799263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0571-86438028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0571-88216339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0571-87825385

浙江省水资源水电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0571-878265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