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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网站发布日期:2024-07-05 16:03浏览次数:

日前,我省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该令的主要内容为6月7日省级总河长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 谱写河湖保护治理浙江新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美丽中国建设重大部署,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更加和美,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水安全保障更加牢固,水文化供给更加丰富,基本建成全域幸福河湖,进一步助力水利现代化先行、高水平生态省建设,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河湖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在完善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工作体系方面,要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强化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保障作用,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水平。在完善重大任务落实工作机制方面,要闭环整改河湖重大问题,强化对国家战略的支撑作用,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改革创新。在完善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格局方面,要健全河湖保护治理法规体系,加大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在完善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保障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共治,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