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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首次发布,引领水利标准化管理迈向新篇章

信息来源:浙东引水部发布日期:2023-12-08 16:04浏览次数:

11月28日,由省水利厅编制的《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发布并开始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针对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省级规程,为我省大中型引调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提供规范化依据,标志着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引调水工程是水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此前,我省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都有其单独的管理规程,而引调水工程作为一系列工程的组合体,其单项工程都是按照各自工程类型的规程进行管理,缺乏系统指导上下游全链条工程形成合力的管理规则和流程体系。

本次发布的《规程(试行)》,首次将大中型引调水工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规范其运行管理行为,其中包含基础管理、工程管理、调度管理和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涵盖了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突出了“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水网建设要求。

为保障引调水工程的有序调度,《规程(试行)》中的调度管理章节,对调度方案和年度引水计划的编制、调度巡查、调度会商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要求调度管理机构应根据水源区水资源状况及经批准的调度方案,结合受水区域或用水单位提出的用水计划,合理提出年度引水计划。此外,还明确了调度会商的主要内容以及调度巡查的重点。

数字化管理部分,则要求引调水工程积极推进数字孪生工程建设,逐步建立数字孪生引调水工程数据库、模型库和典型应用,建设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水资源调配、防洪排涝调度、水生态调度、突发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等应用场景。同时,要求调度管理机构建立起满足统一调度要求的数字化应用系统,实现工程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确保工程整体效益的发挥。

下一步,在《规程(试行)》的施行过程中,省水利厅将继续跟踪其运行效果,持续对其进行优化和完善,以适应引调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同时,也将积极推广和应用,为提升全国范围内的调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去年以来,根据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省水利厅运管处联合钱塘江中心对乌溪江引水工程、台州市一期、二期供水工程、千岛湖引水工程、浙东引水工程等22个典型工程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开展《规程(试行)》的起草工作。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吸收采纳了来自原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副局长匡少涛等多位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专家,以及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共41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