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河湖】新昌:聚焦河湖“四乱” 打造幸福河湖

发布日期:2022-01-27

x近年来,新昌县始终坚持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河湖及水工程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持续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一是加强巡查,盯紧河湖四乱问题。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巡河,要求属地河湖长切实履行“清四乱”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好日常巡查养护、卫生保洁、违法行为处置等管理保护。同时制定河湖“清四乱”动态台账月报制度,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四乱”问题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及时上报。2021年以来,巡河查湖2165.9公里,巡查湖泊水库面积584平方公里,出动人员494人次,现场制止处理行为个数170个。

二是联动整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河湖长+河道警长+综合行政执法”组织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及部门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制度,实现“河湖共治”监管格局。2021年以来,会同县治水办(河长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多次开展联合行动,取缔非法采砂点30处,清除涉河障碍1200米,拆除涉河违建2880平米,清理河湖岸边枯枝及垃圾110吨,清理河岸违规开垦种植25亩,核查移送案件线索16件。

三是跟进督办,强化责任主体担当。采取“四不两直”“回头看”方式强化暗查暗访、督导检查,对行洪河道、供排水河道、水库突出整治涉河湖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农村沟渠、坑塘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违法私搭乱建房屋、违法种植养殖问题;对已完成整改验收的问题进行回访,重点核查瞒报漏报、清理整治走过场等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对超期不整改、整改工作推进慢、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由县治水办(河长办)及时通报,并上报总河长。2021年以来,共排查及整改问题数61件次,整改销号完成率100%。

下一步,新昌县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违法违规水事问题保持“零容忍”,坚决向河湖“四乱”问题“亮剑”,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数字化,努力实现“清防并举、治乱建美”,全县水环境、水生态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