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第三批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名单的公示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节水办〔2019〕3号)要求,经县级自评、省级复核,拟定下列10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为第三批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0571-87886170(厅直属机关纪委)
0571-87826640(厅水资源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第三批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第三批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基地名称 |
1 | 杭州市 | 市本级 | 杭州市节水宣传基地 |
2 | 淳安县 | 淳安县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 |
3 | 温州市 | 乐清市 | 乐清市节水实践教育基地 |
4 | 嘉兴市 | 市本级 | 嘉兴市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
5 | 嘉善县 | 嘉善县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 |
6 | 湖州市 | 长兴县 | 长兴县河长制展示馆 (长兴县节水教育基地) |
7 | 金华市 | 东阳市 | 东阳市节水教育基地 |
8 | 舟山市 | 定海区 | 定海区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
9 | 岱山县 | 岱山县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 |
10 | 台州市 | 天台县 | 天台县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