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加强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水利厅河湖处。
联系人:马跃东
联系电话及传真:87826644(传真同号)
联系地址:浙江省水利厅运行河湖处(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电子邮箱:mayd @zjwater.gov.cn
附件:关于加强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