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开展全省美丽河湖“强监管”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08

为贯彻落实水利厅“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以及抓好2020年度民生实事美丽河湖建设等重点工作,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根据《浙江省水利厅2020年“强监管”督查工作方案》,开展全省美丽河湖督查工作专项行动从而规范美丽河湖日常建设管理和巩固美丽河湖建设成果,实现美丽河湖常态化建管机制。

本次督查行动范围覆盖全省11个地市2020年计划创建的138个美丽河湖项目及550公里中小河流建设项目,同时对2018、2019年创建的美丽河湖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根据地域特点分成三组,并制定了督查工作计划表,将于八月底前完成项目督查第一轮全覆盖。

自开展督查行动以来,目前累计共督查213人次,涉及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金华、衢州、丽水、舟山等9个地市160个项目。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部分河湖自然条件优越,地方积极推动创建验收工作,绿化景观较为良好。如:杭州江干区城东水系(白石港)、杭州临安区锦溪、嘉兴平湖市嘉善塘(钟埭段)、金华兰溪市高潮水库(兰湖)、湖州长兴县和睦塘港水系、宁波北仑区明月湖。

截至5月,督查过程中共计111个问题,类型涉及生态保洁、进度滞后、管护机制、标牌设置、景观提升等方面。其中标牌设置以及管护机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下一步,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将根据问题清单,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督促地方落实。一是督促地方制定美丽河湖建设项目验收计划,增强其紧迫感,着重梳理一批自然基础扎实、管护机制到位的河湖,按照“成熟一条,验收一条”的原则,鼓励地方提前开启美丽河湖验收工作。二是结合“回头看”及“三服务”等各项活动,对清单中的问题隐患,加强督促检查,动态跟踪整改情况。三是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和志愿者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已建、在建美丽河湖不走样,协同推进全省美丽河湖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