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绍兴市:河(湖)长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河长制从原来的应急之策上升为国家意志。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这是国内第一个省级层面河长制专项立法,标志着浙江省河长制工作有了全面的法律保障。2018年9月27日,绍兴召开新闻发布研讨会,发布《河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和《湖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这是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对河长和湖长的管理要求、工作职责和内容、工作任务、巡查要求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界定和明确。
绍兴市位于杭州湾南岸,境内河道密布,湖泊众多,总水域面积641.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76%,向以“水乡泽国”享誉海内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给水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2013年全市地表水水质能够满足指定功能要求的河段断面仅占42.9%,全市总体水质不容乐观,曾经清澈秀美的河湖黯然失色。
绍兴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按照“保持领先、巩固成果,聚焦短板、严防反弹,拉高标杆、提质提标”的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标准化建设,全面打好治水组合拳,全面深化群众参与,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彰显河湖长制管理实效,进一步夯实“美丽绍兴”建设基础。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绍兴市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全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Ⅰ—Ⅲ类水的比例达到100%,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昔日鱼翔浅底的景致再度重现,绍兴的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绍兴市始终坚持以保持全省治水阵营第一梯队为基本要求,强势推进绍兴市河(湖)长制工作,不仅改善了河道和湖泊的生态环境,还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积累了宝贵经验。
绍兴市位于杭州湾南岸,境内河湖纵横、水网密布,向以“水乡泽国”享誉海内外。全市共有大小河道6759条,总长10887公里,还有557座水库、2801座山塘,全市总水域面积641.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76%;越城区水域面积72平方公里,占越城区总面积的14.64%,在全省中心城市中是第一位的。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绍兴市全市GDP总量从1978年的11.29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416.9亿元。丰富的水资源,形成了绍兴产业对水的高依赖度,但绍兴地域空间不大,环境容量有限,虽有全国地级市最大的污水处理厂,但环境容量已趋于饱和。以量的扩张为主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水污染问题尤其突出,不少河网湖泊处于亚健康状态。近年来,轻纺、化工、酿酒等传统高污染产业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占比相当高,其中纺织产业占工业比重的37.2%,废水排放量占比却高达61.7%,传统纺织工业发展所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这虽是绍兴近几十年来的活力所在,为绍兴赢得了闻名遐迩的“轻纺之都”等美誉,但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GDP的发展模式严重破坏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平衡,从长远来看,这必将造成资源的枯竭和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
2013年绍兴市地表水环境监测市控断面70个,其中仅有38.6%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仅有42.9%的断面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严重的水环境污染不仅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回应群众呼声,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品质的追求。从2006年开始,绍兴市组织实施了以改善水环境、提升水质量为核心的“清水工程”,通过连续3个“三年计划”,采取截污治污、清淤疏浚、引水活水、综合整治等措施,污染的趋势得到了抑制,水质、水环境得到了改善。同时,《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第五次修正、《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曹娥江引水工程的实施,还有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搬迁工程、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推出,都对提升绍兴生态环境产生巨大作用。尽管如此,治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为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环境治理责任,2012年,绍兴市在全省率先探索试行“河长制”管理,并于2012年10月制定出台《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12月制定出台《绍兴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2016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制”管理的意见》;2017年5月制定出台《绍兴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绍兴市河长工作规则》;2017年7月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先后制定出台《绍兴市“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并于9月份正式发布《绍兴市河长制工作规范》、《绍兴市湖长制工作规范》,该两项著作成为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被媒体誉为“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自2012年探索试行河长制以来,绍兴市已设立各级河长5557名,各级湖长3799名,设立小微水体河长1920名。2019年,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其中Ⅰ类水质断面3个,Ⅱ类水质断面52个,Ⅲ类水质断面15个,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曹娥江水系、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鉴湖水系和绍虞平原河网水质状况均为优,水质均基本保持稳定。
绍兴市坚持以“五水共治”为抓手,以河湖长制为载体,以保持全省治水阵营第一梯队为基本要求,各级河湖长通过推进五水共治各项部署任务的落实,确保治水治出成效。绍兴市也清楚认识到,“五水共治”是河长从有名走向有实的具体举措,通过“五水共治”,以水环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为突破点,全面落实各级河长管河治水责任。河湖长制是落实河湖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河湖长制管理,才能确保河湖水质稳定提升不反弹,切实维护好河湖健康生命。在此期间,绍兴市不仅改善了河道和湖泊的生态环境,还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积累了宝贵经验。绍兴市民间也涌现了一批“党员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等。绍兴市积极响应水利部号召,以治水为突破口,坚持标准引领,积极践行“两山”理论,打造浙江样板、全国标杆,建立了全覆盖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网格,全面构建河湖长管理体系,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拍手称赞。
绍兴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按照“保持领先、巩固成果,聚焦短板、严防反弹,拉高标杆、提质提标”的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全面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全面深化群众参与,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创建,进一步夯实“美丽绍兴”建设基础。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绍兴市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昔日鱼翔浅底的景致再度重现,绍兴的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以“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管理常态长效
率先开展河湖长制管理探索。2013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印发《绍兴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明确了“河长制”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河长”设置、责任体系和考核管理等相关事项。2016年9月,绍兴市率先开展领衔治理制度,遵循以身作则和综合治理原则,由市主要领导和常委领导领衔担任治理管护难度最大河道的市级河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依次担任其他市级河道的河长,创新设立鉴湖上游和古城及下游河道“总河长”,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水,扩大治理成果。2017年,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的指导下,绍兴市率先开展湖长制管理工作,并在当年7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24个湖泊、557座水库和2801座山塘全面实行湖长制管理,实现湖长管理全覆盖。
全面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目前,绍兴市全面建立沿岸垃圾收集处理及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推行社会化保洁,切实做到河道保洁常态化;健全完善河道巡查机制,实行市、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半周一巡查制度;健全完善投诉受理机制,设立各类河湖长公示牌7642块,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转交、跟踪、反馈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进度要求、考核办法、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健全完善督查指导机制,市、县两级河长办建立专职督查机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和联系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健全完善例会和报告机制,市、县河长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河长联系部门每月定期向同级河长办通报河长制管理工作情况;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河长制度落实情况、河长及联系部门履职情况,河长治河成效情况。
全面深化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2016年,绍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互联网+巡河、湖库”智能平台建设,开发了覆盖全市范围的“河长制”APP移动巡查终端系统,实现河长巡河轨迹、内容电子化管理,提高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处置效率,有力推动了各级河长真正用脚步丈量水情,有效提升了河长巡河率、问题处置率,有效实现对基层河长履职的精准化考核。2018年,绍兴市积极探索开展多通融合,在柯桥区率先开展多通融合试点,将河长通APP融合到“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探索尝试村级河长管理与基层网格员管理相融合,实现基层职能的有机统一。2019年,绍兴市围绕全市河湖长制数据空间化、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构建全市河湖长制水系数据库,编制矢量化地图,搭建电子地图信息平台,实现河湖长制信息对全体市民开放,更好接受市民监督。
全面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治理。全市镇级以上河湖长管理的责任水域都要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在市、县两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列入年终河湖长制考核内容。绍兴市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投入大、工作出色的河道整治项目,激发各级河长治水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河道水质水环境。对入河排污(水)口中摸排出来的雨污混流、废(污)水处理排放口,实施“一口一策”,挂号整改,销号管理,从源头上截断污染源。全市在全面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治理下,通过截污、清淤、整治等综合措施,有效提升了河湖水质水环境。
健全完善督导考一体化工作体系。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河长制”管理列入全市“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工作考核。2015年,绍兴市制订完善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对“河长制”实行单独考核。2019年,绍兴市建立健全“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评”督导机制,定期精准督查、定期书面通报工作进展。绍兴市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借助人大、政协和民间团体的监督力量,强化媒体监督,公开曝光问题河道、问题河长,构建“政府+媒体+公众”的全方位督查体系。
全面开展河湖长标准化建设。绍兴市制定了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于2018年9月发布《绍兴市河长制工作规范》、《绍兴市湖长制工作规范》,作为全市各级河湖长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2019年,绍兴市组织开展省级河湖长制标准化试点,起草制定《河湖标识系统设置规范》、《河道巡查规范》、《河湖长制例会规范》、《水域及岸线空间管控工作规范》、《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标准,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专业化推进,全力打造“依标治水”绍兴样板。
以“治水组合拳”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管理初显实效
打好“三河”整治攻坚战,全面改善水环境面貌。绍兴市从2014年开始组织开展“三河”整治攻坚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镇(村)两级河长为直接责任人,全面组织开展“三河”排查,全市共排查出黑臭河395条,406公里,垃圾河529条,1093公里,并针对每一条黑河、臭河、垃圾河都制订出具体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间、落实整治责任人,由市、县两级河长办负责制定“三河”的具体标准,负责组织开展“三河”整治的验收工作,按照完成一条、验收一条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三河”整治工作还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河湖清淤专项行动相结合,有效促进全市水环境彻底改善。随着河湖面貌和人居环境焕然一新,群众反响热烈,治水满意度大幅提升。
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剿灭劣Ⅴ类水和Ⅴ类水战役行动方案》,确定全域剿灭劣Ⅴ类水,全市共排查劣Ⅴ类水体2757处。市委出台《关于在劣Ⅴ类水剿灭战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 88个市级部门与剿灭劣Ⅴ类水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实行“一对一”捆绑式挂联。市级、县级河长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镇、村两级河长签字包干,精确制定市、县、镇、村四级作战图,对每一个劣Ⅴ类水体,建立污染成因、治理项目、销号报结、长效举措“四张清单”。市河长办先后制定了《绍兴市剿灭劣Ⅴ类水验收标准和管理规程》、《绍兴市剿灭劣Ⅴ类水现场验收办法》,确保劣Ⅴ类水体剿一个、成一个,着力解决“治反复、反复治”的问题。
打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战,全面堵住水污染源头。从2018年开始,绍兴市坚持以“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重要抓手,推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制订出台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验收办法》,明确作战目标、作战路径、作战标准,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明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工业园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摸清各类污染源和管网底账,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改造,全面推进雨污分流,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水质全达标”工作目标。
以上虞区章镇镇滨笕新村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为例,该小区建于2012年,原有污水管网配置相对完善,污水收集后分南北两路向东侧滨笕路市政雨污水总管网排放,主要问题是阳台污水流入雨水井和雨污水井杂物堵塞。目前已完成的项目有:①新建污水井120只、雨水井312只、管道标识标牌和窨井标识走向、道路沥青修复等。②对属六小行业的理发店进行污水处理,对每户安装毛发收集器,同时在相应器具上标贴温馨提示。③对餐饮业的整治方式是按其排污容量配建隔油池后再就近接入市政污水总管网,并要求商户定期清理油污块。对规模较小的烧烤、面食店,则在洗涤池下装配油污分离器。④对洗车店的污水整改按照现场实际合理再四周挖建砖砌地沟、地沟引至沉砂池、再用管道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平时维护中,督促店家定时清理沉沙。
打好“清四乱”专项行动战,全面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全面开展河湖沿线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划定禁限养区,全市清养关停各类畜禽养殖场(户)6000余家,保留的779家规模生猪场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9%。694个规模化养猪场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平原河网外荡水域全域划定为禁养区,共清理各类“河蚌网箱围栏”养殖设施14.8万亩。组织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采取“水上巡、岸上查、天上拍”的检查模式,排查核实各类四乱问题204个,问题销号率100%,拆除各类涉水违建45.9万平方米。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全市河道划界长度1276公里,实现全市县级以上河道划界全覆盖。湖泊划界12个,涉及湖泊面积14.1平方公里。
打好“引水活水”生态战,全面维护河湖水生态健康。从生态治水的角度,统筹规划平原河网和城市建成区的引水活水工程。域外引水:绍虞平原河网是一个封闭性水域,通过浙东引水,把钱塘江水引入绍虞平原,既有效解决绍虞平原水源补充问题,又使封闭性的平原河网能够流起来、活起来。内部畅流:充分发掘流域内部潜力,建设曹娥江引水工程,利用曹娥江优质水资源,补充平原河网。开展平原河网排涝拓浚工程建设,贯通南北向、东西向河道,打通断头河,使平原河网内部畅流。局部循环:针对古城内河、新城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内外循环系统,改善生态系统,全面提升重点区域河湖水质。
以市委副书记担任市级河长的古城内河为例,2017年由市级河长牵头组织开展了古城生态治水大会战。通过截污纳管、引水活水、清淤疏浚、六小整治、生态种植等多种措施,全面摸排各类污染源,全面完善污水管网,全面整治各种小餐饮、小旅馆,全面提升古城内河水质。古城内河水质从整治前的劣五类水提升至三类水。
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管理提档升级
开展河湖长制管理提档升级。为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公共参与体系和数字化转型,推动河湖长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绍兴市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规范河湖长日常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履职评估和考核机制,全面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全面提升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
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把河湖健康状况评价纳入对河湖长履职考核的重要范畴,河湖健康状况评价包括水体质量和岸线质量,水体质量评价指标主要为水质是否达标、水量是否符合生态流量要求,岸线质量评价主要为管理范围是否明确、“四乱”问题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情况有无发生。绍兴市对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27个片区和流域共设立了包括进口、出口在内的74个河长制水质监测断面,实行一月一监测,把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各位河长和联系部门,多数断面已从2016年的Ⅴ类、劣Ⅴ类,到2019年底都已达到Ⅲ类水标准。市级河长管理的河道都已完成河湖划界,“四乱”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偷排、漏排基本杜绝。
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制定出台了《绍兴市“美丽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及《绍兴市美丽河湖创建总体规划》。以实现全域美丽河湖为目标,全力实施“十江百河千溪水美”工程,到2022年,努力打造10条县域美丽母亲河、100条(片)以上特色美丽河湖、1000条(片)以上乡村美丽河湖,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基本形成全市“一村一溪一风景、一镇一河一风情、一域一江一风光”的全市美丽河湖新格局。2018年完成市级美丽河湖创建12条,2019年完成省级美丽河湖创建18条。
近年来,上虞区树立全流域治理理念,把曹娥江治理作为全区治水工作的一面镜子,上下游、干支游、海陆空联动治理。全面落实曹娥江河长制管理,按照“精准治污”到“品质提升”的治理理念,通过水岸同治,曹娥江上虞段沿线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已全面整治到位。2015年以来,曹娥江上虞段水质常年稳定在Ⅱ—Ⅲ类水标准,“一江两岸”已建设成为城市生态带、市民休闲带、文化旅游带。
2019年9月,柯桥区发布《绍兴市柯桥区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明确了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一是实施百江工程。深入推进区内主要江河整治,强化水利工程补短板,加快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打造“安全生态、清水畅流”的美丽河湖,如浙东古运河(绍兴段)做好保护、传承、利用文章,重点抓好“三带”(即文化带、经济带、生态带)建设。二是实施千河工程。以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等范围内河湖为重点,结合地域风貌、历史记忆、文化脉络、产业特色等,打造地域韵味彰显、记得住乡愁的特色美丽河湖,呈现“一镇一河一特色”。重点做好若耶溪、滨海大河、兰亭江、小舜江南北溪等文章。三是打造美丽乡村河湖(万溪水秀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建设和古村落保护,彰显河湖文化,提升亲水景观,打造凸显乡土气息、各美其美的乡村美丽河湖,共涉及7个镇街、14个村,实现“一村一溪一水”。四是实施湖泊治理。综合运用环境、生态、生物等技术,对受损水体进行修复,达到“治理水环境、恢复水生态、优化水景观”的目标。重点深化大小坂湖、瓜渚湖等数字化河湖监管。
以着力营造治水氛围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管理全民参与。
2014年强化舆论营造。市河长办在绍兴电视台、绍兴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了“河长在行动”和“我家门前那条河”专栏,集中进行“河长制”工作进展的系列报道。市、县两级河长办开展了“寻找身边的垃圾河”专项行动,在市、县两级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垃圾河有奖举报。各地还根据实际组织开展了治水群策会、你点我查等河道治理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大力推进“河长制”管理的良好氛围。
2015年强化监督保障。开通“绍兴河长”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微信“随手拍”栏目,大力营造群众参与、支持、监督“五水共治”特别是“河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鼓励市民监督举报,市河长办还联合绍兴晚报开设市民污染河道行为举报平台,在晚报新闻版面和微博、微信显著位置推出有奖投诉举报热线,受理读者和网友对各种污染河道行为的举报,并同步开展跟踪曝光。
2016年强化社会监督。在绍兴电视台、绍兴日报等市级各主流媒体开设《当好河长》新闻栏目,市级河长带头针对各河道存在的短板,尤其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谈河道治理的思路举措、做工作承诺,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为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营造基层河长履职的良好氛围,在“绍兴河长”微信平台开设了“河长谈护河你我来点赞”栏目,邀请各乡镇(街道)总河长来谈谈他们在护河治水方面的经验和心得。
2016年强化全民参与。在全民治水的热潮中,除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各司其职外,绍兴市还有一批“民间河长”:包括“党员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村嫂河长”,他们活跃在各自的领域,为全市的治水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企业河长”当起了治水的“养护者”和“管理者”,全市4.5万名党员干部认领治水责任岗。嵊州市打响“村嫂志愿者”品牌,有2000多支村嫂护河队,有万民义务监督员,村嫂们每天巡河,劝导不文明行为,广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浓厚治水氛围。
2017年强化治水发动。市委组织部、市治水办、市科协、市科技局组建科技服务团,为各地剿灭劣Ⅴ类水会诊把脉、提供技术帮扶。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剿劣“千名记者治水一线行”、“文艺十百千万下基层”、“千名宣讲员讲治水”、“百名理论工作者赴治水一线”、寻访百名“最美治水人”和“十万志愿者服务治水”六大行动。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争做“河小二”助力剿灭劣Ⅴ类和Ⅴ类水集中行动。
2018年强化立体宣传。绍兴市通过活动宣传、社会宣传、信息宣传、新闻宣传四种途径,为河湖长制工作造势鼓劲、聚气助力。先后在《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刊登绍兴治水信息9件,在《浙江日报》刊登绍兴治水信息12件。在“行风热线”广播开通“对话河长”专栏,“94.1、103.5”广播开辟专题宣传节目。启动“东方水城诗画绍兴”摄影大赛、海报设计大赛、漫画设计大赛等系例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份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入企大宣传活动。
群众对治水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从2014年的68%提升到2019年的90.24%,实现“五连升”。
强化顶层谋划。从2014年至2019年,绍兴市每年都制订五水共治和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把治水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分解落实到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营造合力治水大格局。2018年,绍兴市还出台了《绍兴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对未来五年内治水工作进行了思路谋划和系统梳理。
注重治水实效。根据不同时期的治水新情况,绍兴市每年设计一个抓手,从“清三河”到“剿灭劣五类水”到“污水零直排”,再到“美丽河湖”,直面治水主要矛盾,打好治水组合拳,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治水组合拳中的牵头抓总和直接责任作用,既确保治水工作取得实效,又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出标准引领。河湖长制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科学。在推进过程中,绍兴市把摸索出的实践经验通过归纳总结,提炼成标准,引领河湖长制工作行稳致远。通过标准的制订,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制度怎么建立,河湖长怎么开展工作,河湖长具体做什么,河湖长管理“六大任务”的具体目标要求是什么,河湖长制工作怎样开展监督和考核。
发挥督考作用。绍兴市每年都制订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市河长办成立了三个督查考核处室,对各地治水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考核,发挥好督考指挥棒作用。同时,市治水办还会同市纪委、市监委专门制订出台了河湖长问责办法,每年都对各地因河湖长履职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进行专项问责。
动员全民参与。把政府治水与全民治水相结合,把治水的政府行为真正上升为全民的自觉行为,绍兴市创建了“河湖长制”形象标志“小禹儿”,进一步提升治水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知名度。已经连续六年开展“最美河(湖)长”、“最美护水人”等评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治水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