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河湖】丽水:建设幸福河湖,2020年丽水河(湖)管理这样干!

发布日期:2020-03-30

作为全省“美丽河湖”示范市建设试点,丽水市率先启动探索“美丽河湖”建设全域统筹推进的治水新模式。如今,丽水市美丽河湖建设不仅是外在景观的颜值提升,更是丽水市深入探索创新“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随着河(湖)治理要求也逐渐的提高,针对河(湖)长“干什么”“怎么干”丽水市提出新的要求,推动河(湖)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有效”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让每条河流成为造福百姓的幸福河。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河(湖)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河(湖)长制工作能否真正落地生根见实效,河(湖)长履职担当是关键。各地、各部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完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湖长职责,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创新履职方式和工作方法,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协调高效、监督严格、落实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水治理体系。

2020年是丽水市深化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贯彻落实省委车俊书记“五水共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指示精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全面实施“美丽河湖十大提升行动”,加快补齐水生态环境短板,启动“瓯江幸福河川公园”示范区创建,为打造“幸福河”提供制度保障。全力做好工业污染源整治、河道综合治理等治水项目,推进全域施治、城乡共治、水岸同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

河(湖)长制目前最大的痛点——社会力量参与不够,造成落地落实还有距离。2020年丽水市将建立“河(湖)长的共治圈”,大力发挥更多民间参与力量。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宣传等途径,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河道管护行动,通过组织开展全面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巡河大PK,秀水大作战”等系列活动,提升公众关注度,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

坚持河(湖)治理“见河长”“见行动”“见实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加大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力度,完善河(湖)治理长效管理体系建设。河(湖)长制工作事关河道流域生态环境、事关沿线百姓切身利益。巩固河(湖)“清四乱”工作成果,完善治理保护环境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出现反弹现象。全市要求各地优化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统一规范区域内各条河道(水库)的河(湖)长公示牌设置并做好及时更新与维护,借助河长制APP途径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量化考核,确保河(湖)长巡查及问题处置机制落实到位。

强化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暗访督查,完善过程督查及整改机制。通过督查竞赛、城市黑臭水体回头看、“四个一”督查、美丽河湖建设专项指导等,同时,强化与人大、政协的联系配合,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督查;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对存在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整改有效、整改有力、长效久治。

推进河湖常态化、标准化工作,凝聚“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合力。强化社会参与,围绕“污水零直排区”、美丽河湖建设与群众满意度提升,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落实“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紧紧围绕河(湖)长制任务,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系统。

河(湖)治理非一日之功,整治成果来之不易,丽水市治水办也将以河(湖)长制为统领,加强河(湖)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河(湖)岸线水域长效管控,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卫战,擦亮“生态丽水”的亮丽名片,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打造人民群众的美好家园,建设美丽河湖。

下一步,丽水市水利局、市治水办(河长办)也将以“一园三区”为载体,积极谋划和推进瓯江幸福河建设,努力将瓯江打造成为长江以南地区幸福河的鲜活样板,切切实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并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确保完成9条(个)以上美丽河湖创建,力争完成16条(个)美丽河湖创建,150个乡村美丽河湖创建。力争以丽水美丽河湖创建的实践经验,为全省美丽河湖提供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