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禁渔期来了! 今年杭州范围内新增六条支流纳入

发布日期:2020-02-27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一年一度的钱塘江禁渔期即将到来(3月1日到6月30日)。据最新文件显示,禁渔区域包括嘉绍大桥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含南北支源头),重要支流分水江、浦阳江、渌渚江、葛溪、壶源溪、大源溪、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曹娥江。

重要支流纳入禁渔

今年在去年干流禁渔基础上,钱塘江重要支流也纳入了禁渔范围,其中涉及杭州辖区内的就有分水江、浦阳江、渌渚江、葛溪、壶源溪、大源溪六条支流,涉及杭州萧山、桐庐、富阳、临安四个区县。其中,萧山境内的浦阳江是今年新增禁渔河流,该河流现有15艘渔船16位渔民,从兰头角到三江口共30公里河道。

渌渚江、葛溪、壶源溪、大源溪属富阳境内较大支流,并与富春江连接。为了有效防范四条溪流和富春江连接口有渔船在禁渔期作业,今年实现了统一化的禁渔管理。分水江流经临安和桐庐,涉及桐庐境内6艘渔船6位渔民,另外,桐庐境内分水江和富春江的112条支流也已全部禁渔。

将重要支流纳入禁渔,其实最大的原因是渔业资源保护。设立禁渔期就是根据鱼类的生长、繁殖的季节习性,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止捕捞作业的一种保护措施,为亲鱼和幼鱼提供一个更好的繁殖、生长的时间和空间,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而如果只禁干流,不禁支流,有人还会去支流捕鱼;另外支流中有着丰富的水草等,有的鱼类喜欢在有水草的河道中产卵繁殖,分水江、浦阳江、渌渚江这些支流也是很多鱼类生长繁殖的场所。

岸边撒网也犯法

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禁渔指的是禁止渔民开渔船捕捞。但禁渔真正的解释是除休闲垂钓以外所有的作业方式,站在江边撒撒网也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禁渔期间实施电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去年就有多人因禁渔期间在钱塘江电鱼,受到了刑拘、判处拘役和罚金等处罚。

保护钱塘江渔业资源,是每一个钱塘人的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禁渔期间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不从事违反禁渔期制度的一切捕捞行为,暂别钱塘江江鲜,为了更好的生态循环,共同保护钱塘江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