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迈进,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会在衢州举行

发布日期:2020-10-18

10月15-16日,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会在衢州市举行。水利部河湖司、太湖流域管理局有关领导,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省级河长办负责人,有关市、县(区)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围绕“重要窗口”目标,以全面建立“河湖长履职评价与考核机制”和“公众护水绿水币”两大制度为突破,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以“美丽河湖”和“污水零直排区”两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河湖水环境,以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为着力点,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不断深入。

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副主任、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周红卫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国上下开展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召开太湖流域河长制会议适逢其时。五省市各级河长办总结交流河湖长制经验做法,为河湖长制提档升级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与目标。下一步,浙江仍将以“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着眼整体智治、流域共治、精细管控,做好源头治理、水岸同治,高质量推进“美丽河湖”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他也邀请与会人员在浙江省多走走,更多地感受浙江治水成效与幸福风景。

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黄卫良充分肯定了浙江河湖长制工作成效。他指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太湖流域河湖长制工作仍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河湖治理的艰巨性、复杂性将长期存在。他要求太湖流域片各地,要在完善河湖长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协商协作、推动机制长效运作、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河湖长制  加快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加快夯实河长制工作的基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等七个方面做细做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迈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会上,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绍兴市、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福建省三明市、安徽省黄山市等地河长办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信安湖、钱塘江唐诗之路衢江段十里运动长廊、龙游县小南海镇团石堤、衢江区贺邵溪等地治水典型案例,感受浙江治水成果。